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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并肩战疫情 同舟共济献爱心】倡议书

文章来源: 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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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会员:

大家好!

近日,由于外输入的影响,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疫情局部突发,泉州市泉港区、厦门市同安区、思明区等地也先后出现传染病例确诊,并具有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共同战疫,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贯彻上级的统一部署,严防严控疫情。商会党委和所辖各支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全体党员及会员要率先行动,按照“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的要求,提高防控意识,坚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严于律己、严防疫情。

二、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严防严控疫情。要积极引导企业员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近期要做到非必要不出省、如非特别必要,尽量不要前往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等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必须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提倡居家休假或周边游,为严防严控疫情作出应有贡献。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防严控疫情。疫情当前,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家担当精神的考验。请各位党员、会员带头履行社会责任、量力而行,积极参与公益捐赠、医疗支持、物资保障等活动,为夺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贡献民营企业家的一份爱心!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捐赠款物的使用:

(1) 捐款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定向捐赠福建省莆田、厦门、泉州市等有关县(区)的相关部门用于一线疫情防控。

(2)捐赠物资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用于定点抗疫救治医院医务人员的一线防治使用。

(3)部分捐款用于福建省莆田、厦门、泉州市相关地区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的医务、警务、社区工作等工作人员采购、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账户名称:辽宁省闽商公益基金会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 422 020 100 100 137 933 

 2、捐赠说明:汇款前一定要确定好此次捐款由哪个企业承担,汇款账户必须是该企业的名头,汇款账户与捐赠票据名头一致,才能按规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汇款请在添加付款备注中写明“抗击新冠疫情专用”,具体详情请联系基金会财务人员。 

 3、商会联系人: 

 执行秘书长:徐景泉  13909885099

 办公室主任:李光辉  15702418208

 财           务:李    辰  13940355611

 为支援家乡抗击疫情,我们期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展现闽商社会担当,谱写闽商大爱新篇!最后,顺祝各位会员发展顺遂、兴旺壮大、家庭美满、生活幸福,中秋国庆双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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