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闽商大平台 共赢家园幸福梦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3F
电话:024-31997272
传真:024-31997373
邮箱:lnfjsh@163.com

商会文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商会文化

辽宁省福建商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时间:2016/03/17

辽宁省福建商会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二、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 率电器,严禁明火。

三、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毕后关闭计算机,下班离开房间时关闭灯具、热水器等电源。

四、不得擅自改变用电线路。

五、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六、贵重物品按规定存放在保险柜中,档案、文件要妥善保管,借阅实行登记制。

七、加强值班工作,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做好记录。

八、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报警110。


辽宁省福建商会

2016年3月7日



【返回列表页】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23F    电话:024-31997272    传真:024-31997373
版权所有:辽宁省福建商会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23011820号-1